广州等地将各设一家市内免税店,有望形成扩大内需、引导境外消费回流的重要抓手
据南方日报消息,日前,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通知》提出,将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适用《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市内免税店与其他免税店有何区别?进一步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在广州、深圳等地新设立市内免税店,是否能够开启更大的消费市场?
《办法》明确,市内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市内免税店采取市内提前购买、口岸离境提货的方式,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后,应当在设立于口岸出境隔离区内的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便于携带的消费品,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办法》还规定了市内免税店设立审批、经营主体确定方式等管理要求。
专家认为,设立市内免税店是拉动境内消费、引导境外消费回流的重要抓手,也是中国品牌走出国门、打通经济外循环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有专家指出,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市内免税店还需要在品类创新、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等方面下功夫。
有专家认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政府部门对发展市内免税店持谨慎态度,对市内免税店的数量进行严格限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更加深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又越发重视发挥免税店特别是市内免税店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
与其他类型免税店比较,市内免税店可营业面积更大,且通常周边交通更为便利,有望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有机构预测,我国通过进一步挖掘市内免税店的潜力,海外消费回流将有望创造千亿级市场空间。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免税业发展,通过免税业态发展扩大内需,刺激国内消费。《办法》的设计也体现了这些方面的多重考量。”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国际商贸研究所研究员揭昊指出:“首先,《办法》明确了消费者在市内免税店购买的商品必须在国外使用,进而避免对国内有税市场形成冲击。通过设立市内免税店,可以争取将一部分原本可能流向境外的消费提前在国内‘变现’,既不冲击国内税收,又能扩大国内消费。”
对于市内免税店的运营,揭昊建议,市内免税店的选址要足够便利,确保目标消费者能够轻松到达。经营品类要与口岸免税店形成差异化,提供独特的卖点。此外,可以通过高标准的建设和优质的场景消费服务,为消费者提升购物体验。
他认为,未来中国的免税市场将呈现口岸免税、离岛免税和市内免税三足鼎立的局面。“这种多元化的业态结构将更加合理,有助于优化消费结构,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来源:南方日报